第三章 爱与诗



爱情的可贵,在于它本身就是诗。

广义地说,没有爱便没有诗。本质地说,爱情会产生诗的灵感,记录下来当是诗。

非马的爱情诗,一般不是当时情感的产物,而是经过后来情感下来之后,记忆凝结的一种结晶。这是一种情感的淬火,经过的淬炼,使之更其坚韧。爱情诗成为情感的固结、固守,也成为一种美的享受。

狭义地说,爱情诗可以禅释爱情,更可以培育、发展爱情。往更深处说,它可以提升人的灵魂和精神境界。

非马的爱与诗,是坦率的,同时又是神秘的。


一、诗,爱的

1961 年春天,非马的人生历程出现了新的分野。

非马本来没有野心要出国留学,是两位在台北的同学,自己要参加留学考试,拉他去作伴,便擅自替他报了名(非马的英文姓 MARR 便是他们胡乱填报的结果)。没想到有心栽花花不发,无心插柳柳成荫,结果,只有非马一个人考取。

非马本来申请入学的学校,是在俄亥俄州,没有奖学金,学费及生活费都没着落。那时候,他在台中的家庭,经济情况已经很差,生意倒闭了,真可说是前途茫茫。

抵美后,非马搭乘灰狗号长途汽车,先到密尔瓦基城找他的一位同学,顺便去当地的马开大学看看。没想到临时获得了一个助教奖学金,他便高兴地留了下来,在该校研究院攻读机械工程,从此改变了他后半辈子的生活。

马开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有十多位,男多女少,大都是来自台湾及香港,大家相处融洽,彼此帮忙照顾,常在一起聚餐或郊游。非马不久便同也来自台湾、在该校攻读化学硕士学位的刘之群小姐相恋。

《伞 ·2》这首诗,是多年以后写的,它穿过时空的隧道,记忆着非马当时(和以后)的爱情生活情景:

 

         共用一把伞

         才发觉彼此的差距


    但这样我俯身吻你

    因你努力踮起脚尖

    而倍感欣喜

 

伞下的拥吻,让人感觉亲昵、柔丽,感觉爱是这个世界和人的生命中,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,也感觉这个世界是灵美的。然而,这种感觉还得往深处走。在一、二节诗的跳跃、律动里,我们会发现生命在自然中和合与谐美。因为差距,才显出谐美的可贵和重要,才有俯身踮脚的彼此弥合。这种弥合是两颗爱心的谐一,天地之弥合。两颗心的一致,可以使差距合拢。形体的差距,因以爱心相谐协而消失。

读此诗的瞬间,在一阵心跳、一阵暖热的血涌流你心头之后,有什么东西在你的生命里被唤醒了而且升华了?

不会是别的,那就是生命的本真,生命的深层次美。

非马抓住一个极平常的生活场景,伞下二人相拥相偎的动作,发掘彼此心灵深处的爱,创造一种相互信任、黾勉同心的意象。特别是俯身踮脚两个动作,充满生命活力,生机勃勃,将彼此为弥合差距而作出的努力,以及相互的欣喜,勾画得维妙维肖,余韵无穷。

这当然是恋情生活多次体验的结晶。

到密尔瓦基城后的头一个冬天,非马和之群第一次见到雪,兴奋地互掷雪球。雪球,成了他俩掷爱的武器。一个躲躲闪闪,一个伺机进攻。哗!击中啦!

两人欢蹦乐跳的情状,非马记忆犹深。在他后来写的一首叫作《雪仗》的诗里,留下了栩栩如生的镜头:

 

    随着一声欢呼

    一个滚圆的雪球

    琅琅向你

    飞去


    竟不偏不倚

    落在你

    含苞待放的

    笑靥上

 

这首诗,当是两人相互戏谑、欢闹的情爱生活的实录。

它写得极为自然,清新,诙谐。没有任何顾忌的爱,不带任何附加的爱,自由自在的爱。爱的雪仗,展现爱的纯洁、朴实。

非马和之群的这段爱情生活,是很有回味的,当时也许来不及品尝,或者说沉迷于爱恋的甜蜜生活之中了,来不及以诗的创造表现出来。诗的表现,只有等到后来的岁月了。

再读另一首《吻》,也是记忆之作。当时,或许是在爱的瞬间,通灵之后的感触吧!这记忆够甜美、够温馨的:

 

  猛力

  想从对方口中

  吸取一句

  谁都不肯先说的


  我爱你

 

一首趣诗。趣而有深邃内涵。爱在心灵深处。主动的,吮吸灵魂的爱。

趣中有理:是不说话,此时无声胜有声

我读过之后,有过一点修改性浅见。我觉得可最后一句,即第二段仅有的一句。后再品味诗意更浓。诗是不说出来的艺术。一句,的意象反而更大、更丰富。这其中才真正有说不出来的爱。这也是出。  

我把这意见向非马说了。

他说:记得这首诗,是先用英文写成的,所以拖了条尾巴。

顺便说一句,我读翻译过来的一些西方诗,见常常拖一条阐释的尾巴。好像不说出来别人就不懂似的。实在是个累赘,也是西方诗的一个弊病。

1962 年春天,在一位同学的婚礼上,非马和之群宣布了他们二人的订婚!这一年9月,书还没念完,非马和之群就结婚了。

婚礼十分简单,也十分庄重。

他们在学生活动中心借了个场地,请了一位洋法官做公证,所有的布置及茶点,都是请同学们帮忙办理的。


 二、灵性的自由天地

非马在答我的访问中,作过这样的剖白:

在遇见之群之前,我虽有过几次同女孩子交往的经验,但那些感情大多是

虚浮的,掺杂着许多惨绿少年的幻想成分。这大概同我离开母亲多年,生活及心灵都太寂寞、空虚有关。之群纯朴、温柔的天性,她的聪明才智以及苦干、实干的精神,给了我安定的力量,使我的感情落实了下来。我在《白马集》的后记里说:感谢这位与我同甘共苦的伴侣,为我筑了个温暖舒适的窝······”

确实是个很好的写照,也是我这么多年来,能锲而不舍地在诗路上奋力前进的主要原因。恋爱期间没写过什么诗,但这些年来,我陆陆续续写的诗里面,如《秋窗》、《晨雾》、《雪仗》、《伞· 2》、《吻》等,许多人都知道我是为她写的。

非马的爱情诗,一般并不只是描摹爱情,写到爱的享受为止;而是进入到爱的深层次,表现爱和美的自然和谐,从而进入审美的最高境界。

让我们再来读几首。

《微雨初晴》是这样写的:

 

    头一次惊见你哭

    那么豪爽的天空

    竟也儿女情长


    你一边擦拭眼睛

    一边不好意思地笑着说

    都是那片云·····

 

逗笑成趣,亦成诗。一种随意的诗美。

那片云,一语双关:惹发的;既有,便会下

抱了委屈,强忍泪颜,变幻笑靥。一种体谅的爱的心理,说不可说。

俏皮,而又动情的忸怩。

末一句,最富诗意。内心深处细微的爱意吐露,欲言又止。

再看两首同题诗《爱情的声音》。

其一:  

 

   把脸绷成

   鼓面

   一个仍带着冰雪的

   天空


    只为了证实

    心中蠢动的

    是一声

    春雷

其二:

    你眼里炽烈的

    阳光

    把本来已经够瘦的我

    照得更瘦了


    这样也好

    我可以夸称

    我拥有一个

    密度最大的影子

 

两首同题爱情诗,十分有趣。一种爱的谐谑之趣。

这两首爱情诗,在的层次上,不实。

第一首,视、听转换,而且转换成一种灵听

春雷在心中,是无声的;而现在变作有声,可以化解带着冰雪的/天空。视、听的转换,把严冬也转换成春天。

爱的意志,也不会在冰雪的面孔前瓦解。

爱,在实际生活中,有时候是变调、变声、变色的。诗人,恰好抓住了这种刹那的,构成一种诗趣。

这首诗绘声(肉耳听不到的灵音)绘色:

脸绷成/鼓面,描摹板起面孔;而且是如冰雪的/天空,压了下来,凶巴巴的。这种,是爱的一种变。巧妙的爱的心理描摹。

末句,诗眼:爱的春雷,当然是能撼动人的心魂的。

对于那一声使心灵震颤的春雷,你是怕?还是乐?诗意盎然。

第二首,表象无声。怎么也是爱情的声音

你眼里炽烈的/阳光,也是一种听不到的声音。

俗话说:眼睛会说话。爱情的声音由此而来。炽烈的/阳光,便是一种爱的话语。

诗人以自己的,展开爱的戏谑。这又是一种趣。

这种趣,视、听、触的肉体感官无法得,爱的灵觉可以搜寻到。

升华到的层次,是一种距离艺术。

诗的幽默、戏谑,亦是一种距离艺术,它变,将泥实的生活升华,情绪得到提升、超拔。

我拥有一个/密度最大的/影子。仍是俏皮话,双关语。也是一种爱的戏谑。

瞧,爱的阳光炽烈,使被爱者的影子都浓密了起来。

爱,是生活中密度最大的甜美。


三、《晨雾》,容纳爱的历程

1963 年夏天,非马获机械硕士学位,离开马开大学,到这城市的 一个大公司,参加核能发电厂的设计工作。

刚开始工作,他要学习许多新东西,不敢分心,也定不下心来写诗。但诗的种子,在这段时间已蠢蠢冒出芽来,只好强自压抑着。

1964 年春天,非马和之群生下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。非马给孩子取名马凡,取名颇费了一番心思。非马一向不喜欢复杂的东西,而且小孩生在美国,太复杂的名字,怕孩子将来长大了,连他自己都写不出来,不好意思。更重要的是,非马希望孩子能做个踏踏实实、快快活活的平凡人,不好高鹜远或装腔作势。这是非马所要求的一种生活态度,也是他的诗创作的基本态度。

马凡刚一岁多,次子马楷接着降生了。一,代表着他两个方面的希冀:做平凡的而又标准的男子汉!

事实上,两位公子没有辜负父母的希望。他们现在都过了而立之年,在各自的领域都有相当的成就。

马凡也在陌地生的威斯康辛大学,取得化工博士学位,如今在芝加哥市郊一家医疗器材公司,担任高级工程专家。他小时候喜欢写诗,二十多年前,芝加哥一家报纸在介绍非马的诗创作时,还刊登了马凡在小学里写的一首诗意盎然的习作。他也喜欢话剧表演及作曲,曾公开朗诵过非马的英文诗。在他的办公室,墙上一直挂着《芝加哥论坛报》报导他父亲非马出版英文诗集的新闻剪报。

马楷夫妇都是相当成功的律师。马楷喜欢收藏艺术品,他在这方面的知识相当丰富。马楷结婚时,则要求主持婚礼的牧师,朗诵他父亲非马的两首英文诗,也是以父亲是著名诗人为荣。

为了纪念结婚15周年,非马写了下面这首《晨雾》。